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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拉生猪(辽宁省生猪行情)

作者:admin      2024-02-26 18:00:06     0



辽宁拉生猪(辽宁省生猪行情) 本文目录一览:1、辽宁省生猪标肥价差缩小的原因2、拉猪到屠宰场需要什么手续3、辽宁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4、发改委拉响“一级预警”,猪周期真的来了?辽宁省生猪标肥价差缩小的原因生猪市场的慢慢回暖所致。生猪的存栏量大增,价格暴涨的时候,很多养殖户选择了加大生猪养殖,导致了现在生猪的存栏量居高不下。自然生猪标肥价差缩小。拉猪到屠宰场需要什么手续往屠宰场送猪前一般需要先办理检疫证,同时要办理产地的检疫证明、畜禽运输检疫证明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明等手续,当相关手续齐全后即可装车运输,但如果是从疫区调运的生猪则绝不能进场。对非疫区和票证俱全的生猪,一般在卸车前必须逐头检查,正常的给予进场,而未经检疫的生猪则不予进场。辽宁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猪产品是指生猪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胴体、肉、脏器、血液、骨、头、蹄、皮。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猪屠宰、加工、冷藏、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第四条 政府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管理制度。第五条 省、市、县(区)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省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检验和管理的原则,制定全省定点屠宰厂的设置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县(不含县级区,下同)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定点屠宰厂的设置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省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 确定定点屠宰厂,应当充分利用符合条件的现有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的设备,避免重复建设。新建定点屠宰厂应当远离生活饮用水的地表水源保护区,并不得妨碍或者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鼓励和支持定点屠宰厂实行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第八条 定点屠宰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验收间、隔离间、待宰间、急宰间、屠宰加工间、副产品整理间、无害化处理间、化验室、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四)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物处理设施;(六)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申请设立定点屠宰厂,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技术资料,由市、县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畜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对审查合格的定点屠宰厂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定点屠宰厂应当将定点屠宰标志牌悬挂于显著位置。定点屠宰标志牌由省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作并编号、备案。第十一条 生猪检疫是政府行为,生猪屠宰检疫是生猪检疫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农牧部门负责生猪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农牧部门的畜禽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对生猪的检疫。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范围内的国有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的屠宰检疫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在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门未协商确定范围之前,暂按省政府确定的检疫体制执行,国务院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第十二条 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应当经生猪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第十三条 定点屠宰厂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对肉品品质检验结果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按规定报市、县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肉品检验的内容,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定点屠宰厂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出具《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方可放行出厂;经肉品品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应当在检验人员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得出厂。第十五条 生猪产品的运输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城区内运送片肉及其他生猪产品,必须使用防尘或者设有吊挂设施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运。铁路、公路、水路长途运输应当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冷藏车(船)。在市内运输生猪产品的,运输工具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在省内运输生猪产品的,运输工具由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经认定合格的运输工具应当悬挂卫生合格标志。发改委拉响“一级预警”,猪周期真的来了?随着2023年春节临近,猪肉价格再次上涨。国家发改委拉响“一级预警”,综合考虑生猪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及进口等因素,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启动2023年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猪肉市场价格“一级预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跟踪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及时研判市场供求变化态势和价格走势,加强市场监测分析预警,确保生猪生产稳定、价格总体平稳。同时,按照“保供稳价”的要求,加大生猪产能恢复力度;进一步做好储备调节工作。预计全年能繁母猪存栏将持续低位运行。随着生猪生产成本持续上升和猪价大幅上涨等因素叠加效应影响,猪市价格可能还会继续调整。1、疫情影响我国当前有三大生猪产地,分别是辽宁、吉林和河北。其中辽宁、吉林和河北,受疫情影响,目前辽宁省和吉林生猪养殖场都面临着巨大压力,这对于生猪供应来说,是很难预测的,但可以肯定的是,猪的周期是来了,至少短期内猪的价格不会下调,这对于生猪养殖来说肯定会赚一笔钱的。2、猪肉价格波动剧烈临近年关,猪肉价格明显上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猪肉价格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生猪产能严重过剩;二是环保压力不断加大;三是进口冻猪肉增加供给。受上述因素影响,猪肉价格在11月-12月持续上涨,也就是所谓的赚钱猪周期来了。3、猪价不会长期“高企”猪肉价格的上涨会导致消费者支出增加,同时会使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对猪肉消费起到促进作用,因此从整体来看,生猪价格不会长期“高企”,特别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更应注重居民饮食习惯及健康合理的消费方式,而不应一味追求价格高企。此外,随着生猪产能释放,202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生猪价格快速上涨。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猪肉消费量较高,可能还会对猪肉价格造成短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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