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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监管方法、第一监管节点、被监管节点、区块链与流程

作者:admin      2022-07-10 07:08:15     856



电子通信装置的制造及其应用技术1.本发明属于区块链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数据监管方法、第一监管节点、被监管节点、区块链。背景技术:2.在现有的联合监管的场景中,各监管机构在拿到被监管方提交被监管数据后,都需重新进行审核,对一些共用、通用的信息存在重复认证的操作,效率较低。技术实现要素:3.本发明至少部分解决现有的数据监管方法效率较低的问题,提供一种效率高的数据监管方法、第一监管节点、被监管节点、区块链。4.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数据监管方法,所述方法用于区块链的第一监管节点,所述方法包括:5.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并对所述第一数据进行审核,所述第一数据为所述被监管数据中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审核的数据;6.在所述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未被区块链的其他监管节点审核的情况下,获取所述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对所述第二数据进行审核,所述第二数据为所述被监管数据中未分配给任何节点审核的数据。7.可选的,所述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并对所述第一数据进行审核之后还包括:在所述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情况下,向所述被监管节点发送重新上传信息,所述重新上传信息用于要求所述被监管节点重新上传所述第一数据。8.可选的,所述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并对所述第一数据进行审核之后还包括:在所述审核结果为通过的情况下,将所述审核结果发送至与所述第一监管节点预先建立合约的第二监管节点。9.可选的,所述获取所述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对所述第二数据进行审核之后包括:将所述第二数据的审核结果在所述区块链进行广播。10.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数据监管方法,所述方法用于区块链的被监管节点,所述方法包括:11.向区块链上所有监管节点发送被监管数据。12.可选的,所述向区块链上所有监管节点发送被监管数据之后,还包括:接收所述区块链上监管节点发送的重新上传信息,并根据所述重新上传信息对所述被监管数据进行重新上传。13.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第一监管节点,第一监管节点包括:14.第一数据处理模块,用于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并对所述第一数据进行审核,所述第一数据为所述被监管数据中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审核的数据;15.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用于在所述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未被区块链的其他监管节点审核的情况下,获取所述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对所述第二数据进行审核,所述第二数据为所述被监管数据中未分配给任何节点审核的数据;16.结果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二数据的审核结果发送至区块链的除第一监管节点外的其他监管节点。17.可选的,所述结果发送模块还用于:在对所述第一数据进行审核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情况下,向所述被监管节点发送重新上传信息,所述重新上传信息用于要求所述被监管节点重新上传所述第一数据。18.本发明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被监管节点,所述节点包括:19.数据发送模块,用于向区块链上所有监管节点发送被监管数据。20.本发明的第五方面提供一种区块链,所述区块链包括:21.上述的第一监管节点,22.以及上述的被监管节点。23.本发明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第一监管节点、被监管节点、区块链中,第一监管节点在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后,对分配给自己审核的第一数据直接进行审核,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审核第二数据的情况下,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由于第一数据为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的数据,其他监管节点并不会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再对第二节点进行审核,避免了对被监管数据的重复认证,提升了监管效率。附图说明24.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用于区块链的第一监管节点的数据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25.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用于区块链的被监管节点的数据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26.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用于区块链的数据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27.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第一监管节点的组成示意框图;28.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被监管节点的组成示意框图;29.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区块链的组成示意框图。具体实施方式30.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31.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和附图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定。32.可以理解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各特征可相互组合。33.可以理解的是,为便于描述,本发明的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而与本发明无关的部分未在附图中示出。34.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实施例中所涉及的每个单元、模块可仅对应一个实体结构,也可由多个实体结构组成,或者,多个单元、模块也可集成为一个实体结构。35.可以理解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的流程图和框图中所标注的功能、步骤可按照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36.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流程图和框图中,示出了按照本发明各实施例的系统、装置、设备、方法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其中,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代表一个单元、模块、程序段、代码,其包含用于实现规定的功能的可执行指令。而且,框图和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或方框的组合,可用实现规定的功能的基于硬件的系统实现,也可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37.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所涉及的单元、模块可通过软件的方式实现,也可通过硬件的方式来实现,例如单元、模块可位于处理器中。38.实施例1:39.参照图1,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监管方法,方法用于区块链的第一监管节点。40.其中,数据监管具体是指对被监管方提交的项目数据(即被监管数据)进行监管以确保被监管数据符合标准,如监管被监管数据中是否存在不符合标准或不安全的内容等。41.第一监管节点具体可以一个参与联合监管的监管机构,其和参与联合监管的其他监管机构都是区块链中的独立的监管节点。42.可选的,被监管方也可以是区块链的节点。即被监管方和监管机构一样都是区块链的独立节点,监管机构对应的节点为监管节点,被监管方对应的节点为被监管节点。43.在不同的数据监管方法被执行的过程中,第一监管节点可以是不同的监管机构对应的节点,即在一次数据监管方法被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数据监管方法的第一监管节点是参与联合监管的某监管机构对应的节点,则下一次数据监管方法被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数据监管方法的第一监管节点可以是该监管机构,也可以是参与联合监管的其他监管机构对应的节点。44.也就是说,只要执行本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的监管节点,其就是第一监管节点,当区块链上所有监管节点都可以执行本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时,区块链上所有节点都是第一监管节点。45.本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包括:46.s101、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并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第一数据为被监管数据中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审核的数据。47.第一监管节点获取需要被监管第一监管节点对应的监管机构监管的被监管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或者说项目数据),并对获取的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进行审核。48.其中,被监管数据,顾名思义,为需要被监管机构监管的数据,对被监管数据进行认证是为了对监管数据进行校验(或者说审核),确认获取的被监管数据是否为需要被监管的数据、获取的被监管数据的安全性等。49.由于由多个监管机构协同对被监管数据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监管机构均对所有被监管数据进行审核,而是各个监管机构(即监管节点)进行合作,每个监管节点根据自己的功能负责审核被监管数据中的不同部分,如具有鉴别数据类型功能的监管节点负责审核被监管数据中对数据类型有特别要求的部分数据数据类型是否满足要求。50.第一数据就是指被监管数据中由第一监管节点负责审核的部分。51.s102、在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未被区块链的其他监管节点审核的情况下,获取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第二数据为被监管数据中未分配给任何节点审核的数据。52.被监管数据中处理包括有各个监管节点分别审核的数据之外,还可能包括一些基础数据,即区块链中存在多个监管节点都可以对其进行审核,其审核结果可以由多个监管节点共用,如项目的基础数据,具体如项目名称是否符合规范等。53.在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未被其他监管节点审核的情况下,即其他监管节点可能正在审核其他数据或者不满足审核第二数据的要求的情况下,第一监管节可以获取第二数据并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54.当第二数据已经被审核的情况下,第一监管节点就不需要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55.本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的步骤s101和s102并不存在先后顺序,第一监管节点可以先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也可以先判断第二数据是否进行审核,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56.本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中,第一监管节点在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后,对分配给自己审核的第一数据直接进行审核,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审核第二数据的情况下,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由于第一数据为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的数据,其他监管节点并不会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再对第二节点进行审核,避免了对被监管数据的重复认证,提升了监管效率。57.实施例2:58.参照图2,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监管方法,用于区块链的被监管节点,本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包括:59.s201、向区块链上所有监管节点发送被监管数据。60.被监管方为区块链的被监管节点,其在区块链提交被监管数据,并通过广播的方式同步更新至各监管节点,这样各个监管节点就可以获取被监管数据,并从被监管数据中获取相应的数据进行审核。61.当然,被监管方也可以直接将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提取出,将其发送至对应的第一监管节点,方便第一监管节点直接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62.在本公开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中,被监管方也是区块链的一个节点,通过将被监管数据上传至区块链的方法,向监管机构对应的监管节点发送被监管数据,可以在被监管方数据更新时,通过向区块链广播的方式将更新后的被监管数据实时同步至各监管机构,而不必在多个平台重复更新待监管数据,使得数据更新变得更加便利。63.同时,由于区块链上的数据在区块链上公开透明,真实可信,也提升了获取的被监管数据的安全性。64.实施例3:65.参照图3,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区块链的数据监管方法,本实施例的区块链包括多个监管节点以及被监管节点。66.一个监管节点具体可以是一个参与联合监管的监管机构,每个参与联合监管的监管机构都是区块链中的一个独立监管节点,被监管方是区块链的被监管节点,即被监管方和监管机构一样都是区块链的独立节点,监管机构对应的节点为监管节点,被监管方对应的节点为被监管节点。67.本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包括:68.s301、被监管节点向区块链上所有监管节点发送被监管数据。69.被监管节点通过广播的方式将被监管数据同步更新至各监管节点,以便各个监管节点就可以获取被监管数据,并从被监管数据中获取相应的数据进行审核。70.s302、第一监管节点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并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第一数据为被监管数据中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审核的数据。71.第一监管节点获取需要被监管第一监管节点对应的监管机构监管的被监管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或者说项目数据),并对获取的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进行审核。72.s303、在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情况下,第一监管节点向被监管节点发送重新上传信息,重新上传信息用于要求被监管节点重新上传第一数据。73.s304、被监管节点接收区块链上监管节点发送的重新上传信息,并根据重新上传信息对被监管数据进行重新上传。74.若第一数据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则说明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可能存在问题,第一监管节点向被监管节点发送重新上传的信息,告知其第一数据存在问题,通知其对第一数据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75.被监管节点在接收到重新上传的信息后,了解到第一数据存在问题,则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查与修改,并在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第一数据。76.s305、在审核结果为通过的情况下,第一监管节点将审核结果发送至与第一监管节点预先建立合约的第二监管节点。77.第一监管节点在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之后,将对第一数据的审核结果发送至与第一监管节点预先建立合约的第二监管节点。78.其中,与第一监管节点预先建立合约的第二监管节点是指该节点对应的监管机构需要根据第一监管节点对第一数据的认证结果才能继续进行监管流程的监管节点。79.第一监管节点和第二监管节点都是区块链上的监管节点,在不同的数据监管方法被执行的过程中,第一监管节点和第二监管节点可以是不同的监管机构对应的节点,即在一次数据监管方法被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数据监管方法的第一监管节点是参与联合监管的某监管机构对应的节点,则下一次数据监管方法被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数据监管方法的第一监管节点可以是该监管机构,也可以是参与联合监管的其他监管机构对应的节点,而该监管机构可能会成为第二监管节点。80.通过建立合约,第一监管节点可以获取需要根据其得到的审核结果才能继续进行监管流程的第二监管节点,并在对被监管数据进行审核,获取审核结果之后,立即将审核结果发送至第二监管节点,使第二监管节点可以继续进行监管流程,以避免由于各监管方间仅实现信息的单向传递,反馈机制缺乏,上一监管机构流程结束后才可向下推进,使得各监管节点对应的监管机构可以同时发起对被监管信息的监管流程,需要根据其他监管节点的审核结果才能继续进行监管流程的监管节点,在等待前序流程完成后,再开始自己的流程,提升监管的效率。81.s306、在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未被区块链的其他监管节点审核的情况下,第一监管节点获取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第二数据为被监管数据中未分配给任何节点审核的数据。82.在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未被其他监管节点审核的情况下,即其他监管节点可能正在审核其他数据或者不满足审核第二数据的要求的情况下,第一监管节点若空闲,其可以获取第二数据并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83.当第二数据已经被审核的情况下,第一监管节点就不需要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84.s307、第一监管节点将第二数据的审核结果在区块链进行广播。85.第一监管节点在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之后,将对被监管数据的审核结果通过广播的方式发送至区块链上的需要使用第二数据审核结果的其他监管节点,以使其他监管节点在监管被监管数据时,可以直接使用该审核结果,而不需要重新对被监管数据进行审核。86.本公开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中,第一监管节点在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后,对分配给自己审核的第一数据直接进行审核,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审核第二数据的情况下,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由于第一数据为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的数据,其他监管节点并不会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再对第二节点进行审核,避免了对被监管数据的重复认证,提升了监管效率。87.同时,第一监管节点将第一数据的监管结果发送至与第二监管节点,将第二数据的审核结果发送至区块链的其他监管节点,使得其他监管节点在监管被监管数据时,可以直接使用第一监管节点对被监管数据的认证结果,而不需要重新对被监管数据进行认证,提升了监管效率。88.具体的,假设参与联合监管的每个机构作为区块链网络中的一个独立监管节点(如节点a、节点b、节点c、节点d等),被监管数据p包括基础信息p0,项目待审核信息p1,p2,p3等。被监管数据p的监管过程具体包括:89.a01、被监管节点在区块链网络上提交待审批的项目数据(即被监管数据),形成项目信息区块p在区块链网络中进行发布,区块p包括同步更新至各监管节点。90.a02、各监管节点收到区块p后,其中一个响应较快的监管节点(即第一监管节点)对基础信息p0进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在区块链网络中进行广播,以使其他监管节点可以使用该节点对基础信息p0的审核结果。91.a03、监管机构节点a对分配给自己,自己具有审核权限的项目信息区块p中的p1和p2数据进行审核,节点b对分配给自己,自己具有审核权限的p3数据进行审核,节点c对自己具有权限的p4数据进行审核。92.即区块链中所有监管节点同时开始对各自负责的部分进行审核(相当于同时进行多个本实施例的数据审核方法,每个监管节点都是对应过程的第一监管节点),提高多部门间联合监管的效率,极大降低原有瀑布流式监管方法(即只有一个监管机构监管结束,其他监管机构才可以开始工作)所带来的高昂时间成本。93.a04、若各节点均审核通过,则此项目最终通过审核,可以获得由监管机构联合颁发的证件,如果有任一监管节点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则此项目不能通过审核。94.a05、审核不通过的情况时,被监管方对审核不通过的部分信息进行重新提交。95.此时区块链网络中的监管节点收到新的项目信息区块pnew,对于pnew中的重新提交需要审核的部分p2new、p3new交给对应的节点a、b处理,其他没有需要重新审核的信息及对应节点不需要在进行审核操作。96.实施例4:97.参照图4,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第一监管节点,该节点包括:98.第一数据处理模块,用于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一数据,并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第一数据为被监管数据中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审核的数据;99.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用于在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未被区块链的其他监管节点审核的情况下,获取被监管数据中的第二数据,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第二数据为被监管数据中未分配给任何节点审核的数据;100.结果发送模块,用于将第二数据的审核结果发送至区块链的除第一监管节点外的其他监管节点。101.可选的,结果发送模块还用于:在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情况下,向被监管节点发送重新上传信息,重新上传信息用于要求被监管节点重新上传第一数据。102.本实施例的第一监管节点,在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后,对分配给自己审核的第一数据直接进行审核,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审核第二数据的情况下,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由于第一数据为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的数据,其他监管节点并不会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再对第二节点进行审核,避免了对被监管数据的重复认证,提升了监管效率。103.实施例5:104.参照图5,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被监管节点,该节点包括:105.数据发送模块,用于向区块链上所有监管节点发送被监管数据。106.可选的,该被监管节点还包括:107.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区块链上监管节点发送的重新上传信息,并根据重新上传信息对被监管数据进行重新上传。108.在本公开实施例的数据监管方法中,被监管方也是区块链的一个节点,通过将被监管数据上传至区块链的方法,向监管机构对应的监管节点发送被监管数据,可以在被监管方数据更新时,通过向区块链广播的方式将更新后的被监管数据实时同步至各监管机构,而不必在多个平台重复更新待监管数据,使得数据更新变得更加便利。109.实施例6:110.参照图6,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区块链,该区块链包括:111.上述任意一种第一监管节点;112.上述的被监管节点。113.本实施例的区块链中,第一监管节点在获取被监管节点发送的被监管数据后,对分配给自己审核的第一数据直接进行审核,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审核第二数据的情况下,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由于第一数据为分配给第一监管节点的数据,其他监管节点并不会对第一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在其他监管节点未对第二数据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再对第二节点进行审核,避免了对被监管数据的重复认证,提升了监管效率。114.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发明的原理而采用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对于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实质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各种变型和改进,这些变型和改进也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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